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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微商法伯丽,因虚假宣传被罚

来源: 美商社 发布时间:2022-10-21

近日,美商社注意到,知名微商品牌法伯丽因对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以及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相混淆用语的行为,遭到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处罚。

企查查信息显示,2022年6月6日,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上级案件交办线索,对广州法伯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伯丽公司”)涉嫌虚假宣传进行现场核查,发现该公司涉嫌存在违法广告法的违法行为。同日,天河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立案调查。

据悉,法伯丽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秀美。据美商社了解,王秀美即是微商品牌法伯丽对外宣称的品牌创始人“美BOSS”,亦是法伯丽品牌商标持有者。

美商社注意到,法伯丽公司为法伯丽品牌官方网站及官方微信公众号的备案主体,法伯丽公司知识产权信息显示,法伯丽多款产品生产企业正是法伯丽公司。

经天河区市场监管局调查查明,2022年2月至2022年6月,法伯丽公司在微信小程序“法伯丽丽宝之家”宣传推销“法伯丽修护清洁冰川泥膜”普通化妆品时,宣称有“舒缓抑炎”功效,并配有天然原泥治疗手部湿疹与银屑病前后对比图,使用医疗术语并明示该产品有治疗疾病功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规定。该产品未有实际销售记录,查明广告费用为2929.15元。

天河区市场监管局认为,法伯丽公司在对其普通化妆品的广告宣传中,使用医疗术语,明示具有医疗作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鉴于法伯丽公司已改正违法行为,实际未销售产品,社会危害性小,可以从轻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天河区市场监管局于8月3日作出处罚,责令法伯丽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广告费用(2929.15元)1.5倍罚款4393.73元。

 

美商社注意到,法伯丽公司旗下微信小程序法伯丽丽宝之家”内,法伯丽修护清洁冰川泥膜产品已下架。

不过,美商社在法伯丽品牌微商朋友圈内,发现仍有不少代理在对法伯丽品牌普通化妆品进行推广时,使用抗炎等医疗用语加以宣传,涉嫌违反广告法。

美商社注意到,2019年10月,法伯丽曾陷入“甲醛门”。据报道,有消费者将购买的法伯丽胎盘贵妇膏拿到权威部门检测发现,法伯丽贵妇膏并检测甲醛单项判定为“符合”,但测试结果一栏中的数值显示为“69”。

这意味着,法伯丽贵妇膏虽然符合国家规定的甲醛标准范畴,但其产品中含有甲醛成分,可能会使一些消费者产生致敏反应。

美商社了解到,法伯丽品牌走轻奢路线,全线产品售价普遍偏高。自品牌诞生以来,不惜重金邀请明星代言进行营销

据悉,知名主持人吴昕曾为法伯丽品牌代言人。今年6月,法伯丽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明星黄奕为新代言人,后又邀请董璇为其产品推荐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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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产品售价不菲的法伯丽品牌再次站在风口浪尖,面对虚假宣传的判罚,品牌目前并未作出回应,美商社将持续关注。

责任编辑:樊京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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