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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军摩派传销质疑声未消,中天摩派(昆仑摩派)起盘又来势汹汹

来源: 守护精灵DATA 发布时间:2022-09-18

公众平台守护精灵DATA(ID:showhus)于8月16日发布关于“中军摩派”涉嫌传销的曝光文章,“中军摩派”借有为控股集团名义,以“手机赋能百业”为噱头,以招募员工为名,实则挂羊头卖狗肉,诱导大众投资。为了吸引更多的目标,更是对外宣称除了直接购买手机获得高额投资回报外,还可以通过发展下级组成团队的方式来获得其它间接收益,团队层级分明,多层次团队计酬。

文章发布后,引起众多自媒体的转载和网友的关注,我们客服值班人员接到大量反馈的信息,类似的项目也纷纷被举报,其中一个项目引起了守护精灵DATA(ID:showhus)编辑部的高度关注。这个项目名称为“中天摩派”!

中军摩派一字之差的中天摩派

中军摩派,微信公众平台认证主体为中军昆仑摩派(广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2月8日,法定代表人为李军,股东分别为:廖明(持股比例85%)、李军(持股比例15%)。

据早前有自媒体报道,中军摩派早期收款账户显示为江西摩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20年8月10日,法定代表人为余林蓉,股东分别为:余林蓉(持股比例94%)、黄学军(持股比例6%)。

中天摩派,与中军摩派一字之差。微信公众平台认证主体为深圳中天摩派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7月25日,法定代表人为高昌林,股东分别为:高昌林(持股比例99%)、冼艺(持股比例1%)。

截止发稿前,我们发现深圳中天摩派科技有限公司于9月11日又注册了“昆仑科技”公众号,于9月13日认证为“昆仑摩派科技”。

起底初成立的中天摩派“商业帝国”

守护精灵DATA(ID:showhus)编辑部从中天摩派市场推广人员获得两份PPT文档。一份《中天摩派招募令》文档中有集团架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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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图的集团架构图可以看出涉及多个公司主体,我们通过天眼查一一查询。

中天昆仑(深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7月26日,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郭秀宏,股东分别为:南昌明萌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2%)、东莞市缘起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8%)、梁梓华(持股比例10%)。

其中,南昌明萌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7月12日,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邹荣仕,并100%控股。东莞市缘起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6月28日,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郭秀宏,并100%控股。

深圳中天昆仑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7月11日,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高昌林,并100%控股。

深圳中天摩派科技有限公司,为前文中提到的“中天摩派”运营主体。

至于图片中的其它公司,我们并未查询到相关注册公司,或许是其PPT仓促制作出来,对应的公司名称并不精准,但是在查询过程中,发现郭秀宏投资的企业中有:深圳华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天昆仑(深圳)连锁管理有限公司。

笔者通过查询,郭秀宏多年来一直在通讯领域。2000年—2014年历任中域电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高级副总裁,2015年起担任金佳信公司总经理,后担任广东有为控股集团总裁。

中军摩派、中天摩派分别与有为通讯、广东有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有什么关系,我们继续做了一些跟进和调查。获得以下结果:

1、中军摩派是不是有为控股集团子公司项目?

中军摩派主体公司中军昆仑摩派(广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并不是广东有为控股集团子公司,无股权关系。笔者通过致电有为控股集团客服电话问询得知,有为通讯作为手机供应商,向企业客户销售定制手机,由此可以推断,有为通讯是中军摩派的供货商,也是“品牌方”。

自守护精灵DATA公众平台(ID:showhus)、反传联盟公众平台(ID:fcx114-com)发布中军摩派以涉嫌传销的曝光文章后,广东有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8月19日、8月31日、9月5日发出三份警示函。指出线上线下不断涌现出大量打着有为控股集团公司官方名义,冒充有为控股集团公司高管名义,冒充有为控股集团公司推广者名义的非法者,公然发布假的市场信息,编造假的官方网站链接微信号等信息,招募子虚乌有的会员权益,收取子虚乌有的人头费、会员费、门槛费,承诺子虚乌有的投资回报,保证子虚乌有的以旧换新、终身免费,以违规词汇作为噱头进行违规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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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军摩派与中天摩派是什么关系?

在发布中军摩派的调查曝光文章前,编辑部从中军摩派市场推广人员处得知,报单可以通过中军摩派商城和中天摩派公众号下单购买手机,然后注册员工系统(即会员系统)。中军摩派市场推广人员宣称中军摩派与中天摩派是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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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有网友和中军摩派市场人员反馈中天摩派另外有一套类似的制度模式后,中军摩派市场人员感到诧异,随即中军摩派立刻发布了一份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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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编辑部撰稿的9月16日晚上,笔者关注到中天摩派公众平台20:01推送了一条《严重官宣:【联合声明】》,意思是联合惩处恶性竞争的市场推广人员,双方公司都盖章了,但是笔者截至目前未看到中军摩派发布此声明。毕竟是中天摩派照搬中军摩派的仿盘,市场启动前从中军摩派挖市场推广人员。可以推断是中军摩派主动找上了中天摩派,中天摩派出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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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郭秀宏与中天摩派是什么关系?

虽然中天摩派宣传文档中的集团架构中显示,中天摩派运营主体深圳中天摩派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中天昆仑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为郭秀宏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中天昆仑(深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但是从股权架构上来看,并无股权关系。笔者联系郭秀宏就相关问题进行核实,未得到郭秀宏的回应。

4、郭秀宏与有为控股集团有什么关联?

郭秀宏曾任职广东有为控股集团总裁。于2022年7月26日注册成立中天昆仑(深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买平板能分钱、好手机能赚钱?

在另外一份PPT文档《中天摩派产品介绍》中,我们看到了其宣传的四款产品。分别为:联想平板TB-X605M(LTE)版、IQOO U5e、魅族18X、联想启天K10 Pro(LTE)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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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中天摩派产品介绍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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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称:买平板能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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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称:好手机能赚钱)

 

从上文中的产品展示图片可以看到诸如“买平板 能分钱”、“好手机 能赚钱”的宣传语,而编辑通过对比查询,其产品价格与官方售价存在较大的价格差异。

截止发稿前,笔者在其中天商城看到上架了三款产品,均为手机,联想平板并未上架。除了上述的IQOO U5e、魅族18X两款手机外,多了OPPO A35雾海蓝标配版(4G+128G),笔者通过京东商城查询,将同品牌同型号同版本的手机进行价格查询,对比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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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PO A35中天售价3299元,京东售价99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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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QOO U5e中天售价3599元,京东售价111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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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族18X中天售价4999元,京东售价2029元)

 

简直是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分别高出2300元、2480元、2970元,抛开京东其它优惠券,用高于市场2300—3000元的价格购买平板或者手机,单纯的消费者肯定不会傻到多花数千元买同样品牌同型号的手机,可是中天摩派的参与者,偏偏通过购买中天摩派商城手机,以此获得推广员身份及返利资格。

 

中天摩派百万铁军招募令的传销制度

在《中天摩派招募令》与的模式介绍中发现,中天摩派的模式与中军摩派如出一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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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期招聘人数:100万推广员(含正式员工)

招募条件:购买本公司通信产品套餐(2999元联想平板电脑、3599、4999元智能5G全新智能手机一部)+229/月(2000分钟通话时长+100G流量+50条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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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广员(购买中天通信套餐:1套)

1、享有全国通信销售套餐(每个套餐拿出400元作为销售提成);

2、享有每天全国市场销售提成:大约20元-30元/天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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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店员(销售总业绩:3套)

1、享有全国通信销售套餐(每个套餐拿出400元作为销售提成);

2、享有每天全国市场销售提成:大约60元-100元/天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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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管(销售总业绩:12套)

1、享有全国通信销售套餐(每个套餐拿出200元作为销售提成);

2、享有每天全国市场销售提成:大约100元-300元/天左右;

3、周奖金(全国营业厅销售每套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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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店长(销售总业绩:100套)

1、全国套餐营业额的(200元作为销售提成);

2、享有每天全国市场销售提成:大约1000元-3000元/天左右;

3、劳务岗位工资4000元/月;

4、获得部门广告总业绩提成;

5、20000元一次性现金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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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经理(销售总业绩:500套)

1、由总部出资落地100-150平米营业厅,公司占51%,经理占营股49% (含房租费3年,装修费用,业务员工资费用)套餐提成245元/套;

2、劳务工资:6000元/月;

3、获得部门广告总业绩提成;

4、十万元一次性现金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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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总监(销售总业绩:3000套)

1、由总部出资落地300-500平米营业厅,公司占股51%,总监占股49%,(含房租费3年,装修费用,业务员工资费用)套餐提成294元/套;

2、劳动工资:10000元/月;

3、获得部门广告总业绩提成;

4、30万元一次性现金奖励;

5、H5红旗轿车一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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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裁(销售总业绩:20000套)

1、由总部出资落地500-1000平米营业厅,公司占股51%,总裁占股49%(含房租费3年,装修费用,业务员工资费用)套餐提成343元/套;

2、劳动工资:10000元/月;

3、获得部门广告总业绩提成;

4、100万元一次性现金奖励;

5、红旗H9轿车一辆。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规定,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被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传销具有以下两个基本要件:

(1)组织要件:即发展人员,组成网络。传销组织者承诺,只要参加者交钱加入后,再发展他人加入,就可获得高额的“回报”或“报酬”。这就是俗称的“发展下线”。下线还可以再发展下线,以此组成上下线的人际网络,形成传销的“人员链”。

(2)计酬要件: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和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即以直接和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形成传销的“金钱链”;另一种是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发展和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即销售额)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形成传销的“金钱链”。

具体说,传销行为包括以下主要特征:

1、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即交钱加入后才可获得计提报酬和发展下线的“资格”;

2、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即拉人加入,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

3、上线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或者返利。

综合上述内容,中天摩派存在入门费获取会员资格、拉人头发展下线组成层级关系,多层次团队计酬的行为,已经涉嫌传销!从其经营模式介绍来看,基本上照搬中军摩派的制度,且从制度宣传上比中军摩派更为激进、夸张,这也是仿盘的一般通用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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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变成交200元回收旧手机换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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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变发展下线时签对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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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违规收集用户身份证等个人隐私信息)

 

买手机省钱赚钱的传销案件已经屡见不鲜,近期以“中军摩派”、“中天摩派”、“TK国际”、“城市酷选”为代表的传销新盘又卷土重来,有的甚至已经演变成以“回收旧手机换新机”的名义,通过微信群开招商会,收取几百元不等的费用,可能存在极大的诈骗风险!

责任编辑:樊京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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