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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逸购宣称“消费增值”实为团队计酬?湖南亿聚齐与“央企”合作扶贫?

来源: 捉销师 发布时间:2022-07-16

据相关推广人宣传称:7月5日下午2点整,湖南兆康华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湖南亿聚齐商贸有限公司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在长沙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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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称:兆康华蜜董事长梅总与亿聚齐(星逸购)董事长江总出席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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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资料来源于企查查APP

据企查查APP数据显示,湖南兆康华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康华蜜”)成立于2020年9月18日,中健合力(湖南)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持股100%;法人陈文友、董事梅勇、翁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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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资料来源于企查查APP

湖南亿聚齐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3月27日,法人/经理/执行董事江艳春持股100%。2022年7月6日注册申请“星逸购”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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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相关人士提供的宣传资料显示:作为兆康华蜜的战略合作生态——湖南亿聚齐商贸有限公司旗下的星逸购线上商城,倡导帮扶消费,以“扶贫832”全国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销售平台为推荐的产品为主,通过全民帮扶消费,带动偏远地区产业发展,为偏远地区架起消费帮扶的桥梁,帮助脱贫农民早日致富!“星逸购”APP商城的上线运营,始终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品牌推广为主体、以优质服务为中心、按照线上“消费帮扶”+直播+线下体验推广运营模式,做好扶贫产品的品牌推广和产品营销,实现三大目标:一是建设十大乡村振兴的产业基地;二是集中打造100个扶贫产品品牌;三是实现帮扶产品年营销额破亿。

据宣传物料显示,星逸购运作模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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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零售消费:消费赠送预约券

二:消费认购

1:限时限量抢购购物券,多区制+多期制

2:消费认购100-3000/次

3:消费认购需2%预约券

购物券每期(1-7天消费认购成功后第二天开启下一期)定量销售进行抢购,抢到即是赚到,循环消费,循环收益,

举例如下:

第1期销售10000购物券,认购完成后即结束、

第2期销售13000购物券(在第1期基础上增加30%)、

第3期销售16900购物券、

第4期销售22000购物券、

第5期销售28600购物券(以此类推,每一期在前一期消费认购基础上递增30%);

当第4期消费成功,第一期消费者获赠112%广告补贴;(100%红包,12%中的80%红包、20%甜蜜券)

当第5期消费成功,第二期消费者获赠112%广告补贴;(100%红包,12%中的80%红包、20%甜蜜券)

以此类推……

当某一期超过规定时限未认购成功,宣告消费认购失败,该期参与认购金额全额退回+1%幸运红包

倒数三期,获赠70%广告补贴+优先券+积分(1:置换产业股权,2:置换蜜积分6:1);

消费失败重新开启,周而复始生生不息……

团长4:分享5个消费者,累计1.5万流水,获赠每期认购流水的4%广告补贴;

团队6:分享5个团4,体系内30个团4,获赠每期认购流水的6%的广告补贴;

团长8:分享10个团4,体系内300个团4,获赠每期认购流水的8%的广告补贴;

平级:一代5%,二代5%

备注:广告补贴及团队奖励80%红包,20%甜蜜券(全额兑换产品);每次消费认购需要2%的预约劵。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此前,据相关媒体报道,兆康华蜜关联商城曾因销售NMN产品及团队计酬遭质疑。

据悉,星逸购APP将于2022年7月13日正式启动,相关情况捉销师将继续关注报道。

责任编辑:樊京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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