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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T被市监局认定传销罚没2100万,另一微商品牌“萃工厂”运营方也因涉嫌传销被罚

来源: 北青网 发布时间:2022-04-13

近日,TST庭秘密的运营主体已被湖北保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构成组织策划传销违法行为,被没收违法所得1927.99万元,罚款170万元。据悉,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相关公司在涉及传销的主营业务上的营收共91.71亿元,获利1927.99万元。

 

图片截图来源:信用中国

就在TST被罚后,另一微商企业也再度因涉嫌传销被罚。日前,据信用中国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显示,杭州康又美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杭州康又美)因涉嫌传销被罚款50万元。

具体的违法事实如下:

当事人要求消费者一次性缴纳道具款和首单货款,方可成为当事人的门店代理商。取得代理商资格后,可推荐他人成为该公司的代理商,并获取相应的奖励。该行为属于《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二)项“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所指的传销行为。

当事人发展的代理商以先后推荐关系形成上下级,进而形成团队。代理商可获得其下级(直接和间接)代理商出货额一定比例的直推奖励、间推奖励和服务费。其中总部级代理商还可根据团队出货额3%获得分公司奖励。该行为属于《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三)项“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所指的传销行为。

最终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杭州康又美科技有限公司被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罚款50万元。

图片

企查查显示,杭州康又美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2月22日,曾用名为杭州肌本化妆品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00万,实缴300万元。法人代表为方俞伟。公司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陈仁聪,持股比例为60%。公司旗下拥有微商美妆品牌“萃工厂UItraWorks”,明星产品为水活肌透保湿、黄金璀璨修护、菁萃补水以及丝缎暮色口红四类产品。

据相关媒体报道称,萃工厂模式为“店铺+移动美容师”,加盟条件分为四个级别,分别是花费1980元成为初级美容师、花费3980元成为中级美容师(也称合伙人)、花费9800元成为高级美容师(也称省级代理)、花费49800元成为大区代理。成为相应级别的代理商之后,推荐新人加入,以及经营自己的团队都会产生相应的奖励。其奖励包括推荐奖、店铺推荐奖、月度服务奖以及高定项目季度出货奖等五大奖项。

图片截图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此外,北青网健康还注意到,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杭州康又美公司曾于2021年6月4日,因未及时缴纳印花税,被杭州市税务局罚款0.092万元。

责任编辑:樊京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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