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反传销联合会!www.114fcx.com 反传销樊京刚咨询电话:15835971640

反传销联合会LOGO

当前位置:首页 > 网络传销 >

美团优选遭150万元顶格罚款,成为社区团长月入过万不是梦?

来源: 微商电商调研 发布时间:2021-06-29

近日,为了满足业务扩张需求,美团计划在2021年新招6万人。据悉,美团这6万人主要是物流、地推等基础岗位所需,服务于B2B餐饮供应链业务快驴和社区团购业务美团优选。2021年6月23日,在美团股东大会上,美团管理层就美团优选业务的发展现状、外卖人力成本、科技布局、新招6万员工等话题向投资者们做出回应。会上,美团创始人王兴透露:2021年一季度美团年度交易用户增加至5.7亿,其中美团优选的交易用户占大多数。一季度新增5800万用户中,有近半是来自于美团优选业务。

 

 

那么,这个备受美团重视的“美团优选”究竟是一怎样的平台?美团优选的团长能从中获得怎样的收益?“加入美团优选社区团长,月入过万不是梦”的说法从何而来?美团优选又因何在前段时间因涉嫌不正当价格行为遭到有关监管部门的重罚?涉及到美团优选的种种投诉事件,又分别引出了怎样的内容?

 

图片

 

 

 

后果严重,顶格罚款

 

 

据推广人员介绍,美团优选为美团旗下社区团购平台,在平台上用户可以完成在线上下单,次日自提,当然除了能够购买生鲜零售商品外,用户还可以加入平台赚取收益。经查,美团优选的经营主体为深圳美团优选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20年9月15日,法定代表人邓仁健,属于美团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认缴出资日期未知。

 

图片

 

 

(图片来源:企查查)

 

虽然近来关于美团优选的新闻可谓铺天盖地,不过就其发展历程而言,美团优选至今都还没能过上属于它的第一个生日。2020年7月,美团点评宣布成立优选事业部,正式入局社区团购。同年9月3日,美团优选宣布推出“千城计划”,旨在年底前实现全国“千城”覆盖。有公开资料显示,截止2021年春,在全国跑马圈地的美团优选已覆盖全国90%以上的市县,数量超过2000个。

 

据企查查显示,目前,深圳美团优选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分支机构已发展出了23家之多,调查发现,这些公司的成立时间普遍都在2020年年末,但在现如今,其中有7家已处于注销状态,剩下公司的经营状态皆为“存续”。

 

在进入2021年之后,因买卖合同纠纷和劳动争议引发的官司也开始浮出水面,且美团优选公司都担任被告。

 

图片

 

(图片来源:企查查)

 

但话说回来,在近期最令美团优选“糟心”的一条消息可能还不是上述这些开庭公告,而是来自市场监管总局的“点名”。2021年3月,据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发布的消息显示,美团优选等5家社区团购平台背的运营主体因涉嫌不正当价格行为被罚。其中,包括美团优选在内的4家企业分别被处以150万元罚款。

 

市场监管总局称,经查,深圳美团优选科技有限公司(美团优选)等多家企业违反了我国《价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上述企业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总局对其作出了顶格罚款。

 

至于开出顶格罚款的原因,《市场监管总局对五家社区团购企业不正当价格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答记者问》一文明确表示:市场监管总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主要考虑了以下几方面的情况。一是违法行为对正常市场竞争秩序影响比较大。上述企业低于成本销售商品,补贴范围广、补贴频次多、补贴金额大,业务量呈现爆发式增长,对农贸市场、集贸场所和小商贩的正常经营活动冲击较大。二是违法行为社会危害后果比较严重。上述几家企业在行业内影响力较大,拥有庞大的用户量和巨大的市场影响力,其违法行为造成的影响被互联网的规模效应、网络效应迅速放大,覆盖面广、危害后果较为严重。三是违法行为情节比较恶劣。市场监管总局规范社区团购秩序行政指导会后,上述企业补贴金额虽然有所降低,但依然没有全面整改。因此市场监管总局决定依法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予以顶格罚款,希望达到查处一批案件、规范一个行业、净化一个领域的目的。

 

图片

 

 

此后,美团优选回应称,已收到市场监管总局的行政处罚通知,高度重视诚恳接受,加强整改。

 

 

文书细节,违规行为

 

 

至于本案的详情,据《深圳美团优选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价格行为案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国市监处〔2021〕8号)显示如下:

 

图片

 

 

经查明,2020年10月以来,当事人通过“美团优选”在济南市销售商品时,存在以下行为:

 

一、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低于成本销售商品的行为

 

当事人采取直降、活动券等补贴形式,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具体行为举例如下:1.2020年12月4日,当事人销售寿光黄瓜(450g±50g /份),进货成本2.15元,补贴后实际销售价格1.99元;2.2021年1月7日,当事人销售佳农洛川富士苹果(4.2斤±50g),进货成本21.9元,补贴后实际销售价格20元。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财务数据,2020年10月至2021年1月,当事人累计补贴**万元,致使大量商品实际销售价格低于进货成本。如计入运营等成本,当事人实际销售收入远低于成本。

 

二、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

 

1.2021年2月19日,当事人销售枣园桥无抗鸡蛋90枚/箱,页面标示“直降40.1元,限购2份,¥49.9 ¥90”。经查,该商品为当日新品,并未降价;2.2021年2月19日,当事人销售山东栖霞红富士400g,页面标示“4.3折优惠,¥2.59 ¥5.98”。经查,该商品为当日新品,未有折扣优惠。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为,当事人上述行为,分别构成了《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二)项“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第十四条第(四)项“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价格违法行为。

 

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涉及商品多、持续时间长,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召开行政指导会进行提醒告诫后,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仍在继续。依据我国《价格法》第四十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四条、第七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决定:

 

1.责令改正;2.对违反我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二)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四条第(一)项的不正当价格行为,罚款100万元;3.对违反我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的不正当价格行为,罚款50万元。以上合并罚款150万元。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本案涉及到的济南市,与美团优选可谓是渊源颇深。2020年7月12日,美团优选在山东济南召开团长签约及首次见面会,邀请300多位济南本地社区便利店老板齐聚一堂,详解美团优选赋能计划,并正式签约首批团长。美团优选山东负责人在致辞中表示,济南是美团社区团购业务的第一站。然而,数个月后,就是在济南,美团优选遭遇了滑铁卢。

 

对于这起处罚事件,多家媒体相继进行了报道。其中,《大众日报》指出:“市场竞争,价格往往是最有力的武器,如果不加约束的话,很容易出现恶性竞争循环。最后送给美团优选一句:低价不是王道,守法才是正途。”

 

事实上,美团优选遭受的这起处罚是本可以避免的。因为早在2020年年末,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商务部已经出台了“九不得”规定,“九不得”包括不得通过低价倾销;不得垄断;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不得不正当竞争;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如今回过头来看,美团优选遭到顶格罚款的原因不像是因为“一时疏忽”,而是“一意孤行”。

 

 

团长收益,收益预估

 

 

接下来,我们再来关注一下美团优选的“团长”会拿到哪些收益。据推广人员小刘介绍,美团优选团长可以从门店总营业额中获得大概15%-20%的佣金比例,即如果月营业额为5万元,按15%算的话,预计可得7500元,而对于选择网格站加盟的用户,虽说平台不收取加盟费,月收入稳定,但要求用户得有仓库、配送车辆和配送司机等。

 

关于成为团长后的收益预估方面,有资料显示,“正常做:2000到3000元/月;认真做:4000到9000元/月;努力做:10000到30000元/月;火力全开地做,40000元以上不封顶!”

 

图片

 

 

而“加入美团优选社区团长,月入过万不是梦”的说法更是已经出现在了美团优选团长报名页面当中。

 

图片

 

 

说到具体的收益,据推广人员阿庆(化名)提供的资料《推广员推广流程以及团长申请流程》介绍,团长就是美团优选的线下合作服务网点(或者叫自提点),扮演美团优选线下货物存取,服务的角色,首先商家是免费入驻不收取任何费用,其次商家可以获得自提点总营业额12-20个点的提成。至于怎么赚钱,邀请商家申请注册成为团长(即自提点),合格后即可拿到美团补贴90元/个,一个人全职做一天基本可地推十数家以上,综合日收益上千元。代扣6个点税空白市场人均30单若有团队能月做一千单以上可议价。换言之,客户下单有12-20%佣金给到团长,根据商品毛利不同而定,团长也可以自由选择推荐哪个产品。

 

除了实质的收益之外,按照资料的说法,成为团长后,还有两点好处,其一是客户需要到店取货,利用美团低价补贴,免费帮自己店铺引流,有概率产生别的交易;其二是人脉变现。

 

在本篇报道中,我们了解到了美团优选的运营方因何遭到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以及相关的奖金制度有何特色,在下篇报道中,我们将着重关注的是围绕着美团优选传出的投诉与质疑之声,请继续关注微商电商调研。

 

 
 
声明

 

 

文章来源:微商电商调研,特此鸣谢!

转载声明:请遵守CC协议,转载不注明来源上黑名单!

反传销联合会温馨提示:远离传销,守住幸福!

责任编辑:樊京刚

网络传销

解救案例

咨询救助

最新文章

反传销联合会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或引用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