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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洲农业“品尚红新零售”“丹东颐玖商贸有限公司”涉嫌传销

来源: 反传销网 发布时间:2019-08-09

近日网友发来资料:

   

【绿洲农业利润分析】

�(打完全款后开始计算利润,每天1.3%。

�新会员默认“防撞单”一笔资金参与:

无论几天排单均是收回上一笔本息,才会打下一笔全款:(一轮10天卖出是13%利润,玩三轮39%,)

�纯收益如下:

1⃣投资1000元,月赚390元

2⃣投资3000元,月赚1170元

3⃣投资5000元,月赚1950元

�新老会员两笔资金参与:

7天排一单玩四轮52%,

�纯收益如下:

1⃣投资1000元,月赚520元

2⃣投资3000元,月赚1560元

3⃣投资5000元,月赚2600元

�新老会员二笔资金参与:

6天排一单玩五轮是65%,

�纯收益如下:

1⃣投资1000元,月赚650元

2⃣投资3000元,月赚1950元

3⃣投资5000元,月赚3250元

5天排一单玩6轮是78%,

�纯收益如下:

1⃣投资1000元,月赚780元

2⃣投资3000元,月赚2340元

3⃣投资5000元,月赚3900元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国务院令第444号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根据我国禁止传销条例,该模式的奖金制度和禁止传销条例有冲突。(小编注:现在大多数的非法集资甚至集资诈骗公司打着各种旗号以传销形式让人发展下线,最终的定性以公安机关等政府部门为准

 

从以上宣传来看,手法类似于此前千亿大案“善心汇”,“善心汇”让很多人为之疯狂投钱参与,甚至不惜借高利贷参与的都有,最终血本难归,前车之鉴,望大家别贪图高回报而陷进去!

 

【预警】“丹东颐玖商贸有限公司”涉嫌传销

近日网友发来资料:

【盈利方式】:实名消费1套产品500元(实时发货),可获得工厂8.5折批发850元产品,8.5折商品可在零售区委托售卖,公司商品市场价可售出1470元,总消费现金1350元,利润120元,每月盈利120*30天=3600元,可盈利3600元加30套蓝莓硒肽液浓缩装产品。

1.  直推一代每交易一单40元

2.三代每交易一单20元

3.差额奖:

1万拿流水的1%

5万拿流水的2%

10万拿流水的3%

50万拿流水的4%

100万拿流水的5%

500万拿流水的6%

1000万拿流水的7%

股东分红:一千万以上平级拿1%加权分红

一个身份证最多只能买7单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国务院令第444号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根据我国禁止传销条例,该模式的奖金制度和禁止传销条例有冲突。(小编注:现在大多数的非法集资甚至集资诈骗公司打着各种旗号以传销形式让人发展下线,最终的定性以公安机关等政府部门为准

 

【曝光】“品尚红新零售”涉嫌传销

近日网友发来资料:

品尚红新零售

一、个人消费:1500一个单位(每个手机号码1-10个单)     

1、可以直接拿走价值3000元红酒;(买一送一,等于半价)

2、也可以拿走500元红酒,剩下2500元红酒,放在平台代售。

3、每次代售期:{T+5}

4、代售成功2500元,公司分润850元,剩余1650元是销售额。

5、1650{销售额}-1500{本金}≈150{一周利润}

6、150{利润}×4{周}×12{月}+1500{本金}

≈8700{一年收益}.

二、分享消费:

直接分享:6%   60--600元

直接分享3个可以拿间接分享:4%   40--400元

三、管理奖金:

当直接分享达到7个,拿直接分享的人收益的50%。

 

分析:

第一种情况:A如果分享了10个1.5万的客户

1. 个人分享:600元×10个人×4周×12月=28.8万

2. 管理奖:750元×10个人×4周×12月=36万

两项合计:28.8万+36万=64.8万

 

第二种情况:A分享的10个客户中,,有一位客户C也分享了10个1.5万的客户

1. 第一情况的全部 64.8万

2. 间接分享:400元×10个人×4周×12月=19.2万

3. 拿C的管理奖64.8×50%=32.4万

三项合计:64.8万+19.2万+32.4万=116.4万

 

第三种情况:由于要拿到间接分享要求个人分享是3个,由于要拿到管理奖个人分享必须达到7个,我们做出1拖7的组合,共8个点位。购物花费12000元

1. 代售收入 150×8=1200

2. 个人分享:    60×7=420

3. 管理奖:      75×7=525

三项合计为2145元(每周)×4=8580(每月)×12=102960(每年)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国务院令第444号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根据我国禁止传销条例,该模式的奖金制度和禁止传销条例有冲突。(小编注:现在大多数的非法集资甚至集资诈骗公司打着各种旗号以传销形式让人发展下线,最终的定性以公安机关等政府部门为准

责任编辑:樊京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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