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反传销联合会!www.114fcx.com 反传销樊京刚咨询电话:15835971640

反传销联合会LOGO

当前位置:首页 > 网络传销 >

交3.8万成微商总代理,却被强买强卖!抗议后反被踢出群…

来源: 红星新闻 发布时间:2019-03-26

“1月20日,总代理后台不留余款。若货物不拿完,公司将平均分配自动发货。“

 

1月初,身为微商的芊芊(化名)和黎黎(化名)在成都薇莱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薇莱公司)微信群里,收到如上两句通知。

 

“这就是说,公司强制把我们的后台货款一次性订完货,那时候货款还剩下2万多元。如果不订,他们随机给你发货。”芊芊说,收到货后她跟公司抗议,但很快被踢出了群。

 

受到此待遇的还有黎黎。“微信被踢,没有公司电话和地址,维权都找不到渠道。”

 

律师表示,能否退货,要先界定经销商支付3.8万元的性质。在没有明确具体购买的货物和数量时,这笔费用可以界定为预付款,预付款可以退还。

 

 

 
交3.8万元成总代理
 
抗议不成被踢出群
 

 

 

芊芊是美妆达人,热衷护肤,去年10月底,她通过叫王茜的人接触到VIBE这个品牌。

 

“我自己试用过,感觉它家的唇釉挺好用的。”芊芊说,VIBE唇釉零售价108元/支,而总代理价格38元/支,为了方便自己使用,也赚点钱补贴家用,通过王茜,她花了3.8万元成为成都薇莱商贸有限公司VIBE的微商营销渠道总代经销商,这3.8万元作为货款,一直存放在公司后台。

 

“王茜是大牌总代,当时都说好,货可以存放在公司,想卖什么再从公司拿货。”芊芊说,成为总代理的前3个月,她一直这样进行,卖什么从公司后台下单,公司发货。因为有其他品牌的微商营销经验,在这3个月里,她一共卖了1万多元的货。

 

芊芊收到的货

 

1月初,薇莱公司总代群发布通知,1月20日之前,所有总代后台不留货款,必须全部拿完货,若不拿,公司将平均分配自动发货。

 

“我们肯定不愿意呀,这不是强买强卖么?”芊芊说,她一直拖到十几号才下单拿货,最后一次性下单了2万多元的货物。

 

“2万多的货什么时候能卖完?护肤品有保质期。”芊芊说,收到货后她通过微信跟公司沟通,想把货物退回去,但她发现,自己被公司踢出群。

 

微信通知

 

“所有公司群,都把你踢了。”芊芊说,以前主要通过微信跟公司联系,没有公司的电话,“公司注册地址有人查过了,搬走了。”

 

遭此遭遇的还有另外一名总代经销商黎黎,“当时我们拉了一个30人的群,邀请董事长进群,请她听听我们的心声。结果我就被踢出了群,董事长把我微信删了。”黎黎说,她仅有货品发货地址和联系人,“说公司地址不对我们代理开放。”

 

 
公司拒绝退货
 
也拒绝出面协商
 

 

 

3月23日,红星新闻见到了芊芊和黎黎,她们向红星新闻提供了薇莱公司的授权书。

 

两份不同的授权书

 

“没有合同,只有授权书,而且我发现前后两份授权书还不一样。”芊芊说,她刚成为代理时,从系统后台查询到自己的授权书上,并没有载明“发货后概不退换”。而最近自己查询后台,授权书内容却发生的变化,在备注项新增了“发货后概不退换”内容。而授权书内容是什么时候变的,她自己也无从得知。

 

“我不清楚‘概不退换’是什么时候加上去的,估计是强制发货之前。”芊芊说。

 

芊芊提供的订单列表显示,从2018年10月28日到12月27日,芊芊进货一共有5次,每次金额较小,1000元至4000元。最后一次订货则为今年1月10日,订货金额达到26120元。黎黎的订单列表显示,最后1月12日和1月13日两笔订单总金额为19988元。

 

芊芊订单列表

 

全国工商信息系统显示,成都薇莱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06月23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赖薇,注册地址为锦江区。红星新闻从仓库发货人赖凯口中获得了薇莱公司的地址,该公司位于金牛区瑞安中心1205。

 

3月24日,红星新闻以朋友身份陪同芊芊到薇莱公司退货。芊芊携带了3大箱货物到了薇莱公司,该公司员工得知她身份后,拒绝她进入,,公司无负责人出来接待。

 

无奈之下,芊芊只能选择报警,去派出所之前,她把货物留在薇莱公司,等她从派出所回来后,她的货物被丢在楼下物业处。同时,由于报警事由属于合同纠纷,警方并没有受理。

 

“你们应该去找你们的上级(即大牌总代)解决,而不是来找公司,我们公司只负责发货。”一位拒绝透露姓名的员工对芊芊和赶过来的黎黎说。

 

 
公司拒绝接受采访
 
律师:能否退货要看3.8万元的性质
 

 

 

协商无果,红星新闻表明了自己的身份,多次通过赖凯转达了采访请求。“我们公司拒绝接受采访。”赖凯说。红星新闻加了法定代表人赖薇的微信,没有获得通过。

 

北京市君泽君(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方毅表示,这是一起合同纠纷,经销商能否退货,要看这3.8万元的性质,是总代经销商的门槛费,还是货款。

 

方毅说,如果交付这3.8万元时,已经明确约定了购买货物种类、数量,那就成立买卖合同,属于买卖合同纠纷,这种情况下公司只是代管货物。

 

如无其他约定,公司有权不退款,经销商也无权“退货”;如果这3.8万元只是门槛费,没有具体约定购买品种和数量,则买卖合同不成立,如无特别约定,公司无权单方向经销商随机发货。

 

”在货物种类、数量均未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公司向经销商随机发货,实现交易的行为则侵犯了经销商权益,经销商可以不接受,并要求退款。“

 

四川及第律师事务所律师邢连超认为,能不能退,要看3.8万元的性质,如果公司与经销商有合同,则以合同约定为准。若无合同,在没有明确具体购物事项时,经销商支付的费用只能界定为预付款,而预付款可以退还。

责任编辑:樊京刚

网络传销

解救案例

咨询救助

最新文章

反传销联合会 - 南派传销 - 北派传销 - 网络传销 - 解救案例 - 揭秘传销 - 反传资讯 - 法律法规 - 专家专栏 - 咨询救助
反传销联合会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或引用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网站备案:晋ICP备17000501号-1 晋公网安备 14088202000075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