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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又有新变种 五名头目被武进警方刑事拘留

来源: 互联网 发布时间:2017-03-09

披着合法“投资理财”的外衣,既不限制你的人身自由,也不影响你正常工作,只要你自愿投资49300元,就有机会拿到800万元的“投资收益”;如反悔“投资”,还可以“随时”退出。如此低风险高收益的“理财产品”,简直就是天上掉下的“馅饼”,能“砸”中你,是你的“福气”。近日,5名撞此大“运”的“投资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被江苏省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分局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

    今年2月21日晚上11时许,无锡籍中年女子王某向武进警方报警,称自己身陷一个打着“投资理财”旗号的传销组织,目前该传销头目正在武进某KTV组织成员授课。武进警方迅速反应,出动经侦、巡特警、新城派出所等单位数十名警力前去抓捕,5名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的嫌疑人员全部落网。

    经审查,周某、张某、李某、潘某、黄某等人,自2015年5月以来,打着“民间互助式小额理财”的旗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声称只要实际投入49300元现金,买下21份理财产品,发展1-3名投资人,就有机会成为五星“老总”,获得800万元的回报。在短短2年不到的时间内,快速致富的噱头,吸纳了100余名成员,涉案金额达400余万元。

    “理财”梦想:“金字塔”尖的800万与“完美出局”

    该组织如“金字塔”般,通过“家庭”逐级多次裂变的方式,达到敛财目的。通常,一户“家庭”,由1名“邀约人”和1-3名“受邀约人”组成,须同居一户,住所由担任“家长”的“邀约人”免费提供。“受邀约人”在实际缴纳49300元的投资费用后,就以“家庭成员”的身份,免费入住“家长”提供的住所,自理伙食,自由活动,当其成功邀约到新人“投资”后,就自动升级为“家长”,另立门户,与自己的“受邀约人”组建成“新家庭”。所有“家庭成员”的投资款,只交给“大家庭”里的“大四星”级成员,而投资收益则由“五星”级成员,依据成员发展下线的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

    简言之,“收益”的分配,是与“家庭”裂变的次数相挂钩的。每人发展1-3名下线,呈几何裂变发展,1变3,3变9,9变27......裂变次数越多,“收益”也越高。

    “这个组织共有11个层级岗位,只有9个层级岗位可以分到对应的‘收益’。”据办案民警介绍,拿不到收益的,都是新加入成员,他们必须通过“裂变”,不断发展下线的方式,来提高层级岗位,获得更高的收益。得到最高层级的收益者,必须“完美”出局,不再分配利益。43岁的泰兴籍女子周某,被抓时,已经是五星级成员,负责“理财资金”的“收、发、管、算”。据交代,初中文化的她,本在苏州做生意,2015年9月,接受网友黄某的“邀约”,加入了“民间互助式小额理财”项目。之后,她停掉了苏州的生意,来到常州,一门心思地发展下线。因嫌自己的2个“下线”裂变太慢,她干脆以前夫的名义,亲自又发展了2个“下线”。一人拥有4个下线,在短短不到2个月的时间里,裂变发展了几十名“下线”成员,周某成功晋升为“五星”级投资者。“我只是五星级成员中级别最低的,我还要晋升3个级别,才能完美出局。”周某表示,参与该理财项目2年多后,才发现,要想“完美出局”,真的很难,上线所称“1个月晋升一个岗位,9个月出局;2个月晋升一个岗位,1.5年出局。”其实只是个理想,至少自己接触的“投资者”中,还没有人实现“完美出局”。

    双重身份:害人者与受害人

    “她说不是传销,也不是非法集资,是合法的投资理财。”犯罪嫌疑人李某说的“她”,就是其“上线”、“家长”——“五星”成员周某。据李某交代,她和周某都来自江苏泰兴某村,早年两人各自外出打工,交集并不多。2015年8月,李某从其他渠道了解到“民间互助式小额理财”项目,立即被“金字塔”尖的800万收益吸引。因对邀约人不熟悉,李某不敢轻易投资。可巧,一个月后,李某与周某共赴泰兴的一场婚宴,听闻周某已是村里最有出息的有车有房族,就主动与周某攀谈,并向周某咨询起“民间互助式小额理财”。

    周某笑称李某找对了人,随后就将该理财的运作、盈利模式介绍的清清楚楚,并引用有关法律条款证明了理财的“合法性”,周某说自己早已参加该理财项目,已经开始盈利了。

    见周某所说,与自己之前所打听到的,完全相符,李某便决定跟着知根知底的周某进行投资。“交钱的时候,她当面问我是不是自愿的?并说如果有疑惑就不收钱了。”见周某如此坦诚,李某更加坚信跟对了人,于是,在短短2年不到的时间,她发展了3个“下线”,经过多次裂变,共发展十余名“投资者”,成功晋升为“四星”级成员。

    而作为李某上线的周某,参加该“理财”项目,缘于其聊了2年之久的QQ好友黄某。据周某交代,黄某自称就职于外国某公司,只是兼职理财,赚点外快罢了。“他说投资后,如若反悔,可以随时把投资的钱拿回来。” 周某说,其实就是用49300元本金,去搏一搏赢利800万的机会,即便亏掉49300元,又如何?面对高额回报的诱惑,对黄某了解不深的周某,未去核实黄某所述的真假,就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参与了“投资”。只是令周某意想不到的是,在缴纳49300元后没多久,黄某就以出国为由,将自己的上线张某介绍给周某认识,并很快失了联。至2016年6月,张某也失了联。“我不敢跟下面说这个事实,怕说了他们都跟我要钱,因为他们都只认识我,我没有那么多钱……”到案后的周某痛哭流涕地诉说着自己继续发展下线的原因。

    据办案民警介绍,此案多名“投资人”已经出现“骑虎难下”的局面。原来,“投资”前是明确可以“随时退出”的,但前提是须找人拿出49300元,将退出者的21份股份和发展下线的事业“继承”下来。无锡籍王某就因为自己的下线陈某要申请退出,又苦于找不到人“继承”,而对“理财”产生了怀疑,遂协同陈某,紧盯着自己的好友兼“上线”李某,多次催要“投资”款。李某被逼的没办法,只能找自己的上线周某出面调解……然而,多次谈判未果,向警方咨询的王某得知自己陷入了变种传销,遂愤然报警。

    据了解,像王某这样及时醒悟的传销者很少,大部分参与者都笃信“亲情手拉手,骨肉不分离,上拉下推、左帮右扶,抱团互助、集体致富”的投资口号,认为发出邀约,就是对亲朋好友的提携和帮助,有福同享,一起发财,所以发展下线时,都选择了自己的亲朋好友。于是经济状况拮据的兄弟姐妹、有着十多年交情的挚友,甚至妻儿、情人,都被拉来做了“下线”。直至被抓,“投资者”们才知道自己成了传销头目敛财的工具。

    据经侦大队副大队长缪晓阳介绍, 相较于以往的传销活动,此类传销活动隐蔽性强,诱惑力大。参加传销人员既是受害人,又是害人者。由于传销没有稳定的资金来源,资金链很容易断裂,当传销人员投入钱既看不到回报,又拿不回本钱,就容易引起伤害、非法拘禁、绑架、抢劫等刑事案件。不仅如此,参加传销组织的人员由于欺骗的本性,或借钱参加,造成很多亲戚反目、妻离子散的局面。目前,武进警方正针对该组织的参与者及不法收益作进一步调查取证,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警方支招:三个要素助你识别“传销”

    传销之所以屡禁不止,最根本的原因是其具有很强的欺骗性。“民间互助式小额理财”就是传销头目通过“包装”、“洗脑”的方式,让辨别能力不强的群众确信是合法的投资,从而热衷于发展下线,逐步成为传销活动的骨干和帮凶。

    那么如何识别传销呢?武进警方给广大市民支招:无论传销的方式怎么“与时俱进“,识别传销的方法万变不离其宗,即缴入门费、发展下线和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发展下线获得报酬。只要同时具备这3个要素,就是传销。

    在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如不幸陷入此类理财式的传销,请务必保留好相关证据,及时报案。

责任编辑:樊京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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