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反传销联合会!www.114fcx.com 反传销樊京刚咨询电话:15835971640

反传销联合会LOGO

当前位置:首页 > 揭秘传销 >

直销、传销与电子商务的区别

来源: 互联网 发布时间:2017-03-01


   
  当直销遇到了电子商务,您就把握了最大的趋势 这年头分得清直销,传销,非法传销的人还未几。绝大多数人的思维还被非法传销的阴影所禁锢,谈“销”色变。等到有一天,大家都非法传销不再甚嚣尘上,真正的直销人已经进进了理性选择的时期。  
  选到好的公司最关键,否则团队再大,业绩再好,也没有安全感。那种提心吊胆天天关注公司行情的创业生活,会让人心力交瘁。负责人说跑就跑,公司说倒就倒,网站说关就关。更让人伤心的是,在做这些动作之前,它们连个招呼都不打,就瞬间消失,人间蒸发。留给会员的只有无尽的失看、等待,直到慢慢死心。  
  对待自己的网上创业,有三点:一曰诚,诚信第一。不浮夸自己的项目,实事求是。二曰和,以和为贵。不攻击别人的项目,和而不同。  
  三曰敢为天下先!  
  一、什么是传销?什么是直销?其区别是什么?  
  1、传销,根据第444号国务院令,公布的《禁止传销条例》中定义了什么是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进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2、直销,在部分国家,直销分单层次直销与多层次直销。单层次直销有实际产品,多劳多得的非金字塔模式,不限制人权、自由,没有中间环节的销售模式(戴尔模式);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多层次直销又叫传销,是人员发展上线、下线、金字塔式,限制人权与自由的非法模式。  
  直销是生产厂家生产的产品通过专卖店或直接营销人员直接把产品销售给最终用户,且给予服务的销售方式。



     在中国,2005年颁布的《禁止传销条例》规定多层次直销是传销,也就是说在当前的中国,多层次直销属违法行为。     主要有以下几种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进,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这部分费用就用于大家工资,取得加进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进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3、非法传销:没有实际产品,或者产品的价格远远高出其成本和合理价格,有高额的入门费用或者变相的入门费用(比如累计消费产品一定数额以上),人员发展上线、下线、金字塔式,限制人权、自由的非法模式。     4、区别     区别之一:是否以销售产品为企业营运的基础。直销以销售产品作为公司收益的来源。而非法传销则以拉人头牟利或借销售伪劣或质次价高的产品变相拉人牟利,甚至根本无产品。     区别之二:有没有高额入门费。直销企业的推销员无需缴付任何高额入门费,也不会被强制认购货品。而在非法传销中,参加者通过缴纳高额入门费或被要求先认购一定数量的产品以变相缴纳高额入门费作为参与的条件,鼓励不择手段地拉人加入以赚取利润。其公司的利润也是以入门费为主,实际上是一种变相融资行为。 

  区别之三:是否设立店展经营。直销企业设立开架式或柜台式店展,推销人员都直接与公司签订合同,其从业行为直接接受公司的规范与管理。而非法传销的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组织网络从事无店展或“地下”经营活动。我国经历了1998年全面整顿金字塔式传销后,很多外来直销企业纷纷转型。从那时起,“店展雇佣推销员”的模式就成了规范直销企业的主要销售模式。这种特殊的直销经营方式,让推销员归属到店,这样不仅与公司关系直接而且还便于管理。     区别之四:报酬是否按劳分配。直销企业为愿意勤奋工作的人提供务实创收的机会,而非一夜暴富。每位推销人员只能按其个人销售额计算报酬,由公司从营运经费中拨出,在公司统一扣税后直接发放至其指定账户,不存在上、下线关系。而非法传销通过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招揽人员从事变相传销活动,参加者的上线从下线的入会费或所谓业绩中提取报酬。     区别之五:是否有退出、退货保障。直销企业的推销人员可根据个人意愿自由选择继续经营或退出,企业为顾客提供完善的退货保障。而非法传销通常强制约定不可退货或退货条件非常苛刻,消费者已购的产品难以退货。     但是直销行业也是混乱的,许多没有经过正当批准的公司也在运作,甚至几家经过批准的直销公司在运作过程中也是违规操纵.也是广大创业人员应该进步警惕的,因为他们很可能就是变相传销针对这个问题,我要    介绍下不正当直销的五个判定标准:     标准一:“拉人头”     多层次传销活动参加者的业务主要是介绍他人参加,且收入主要来自所介绍的新成员交纳的入会费或者经营者的利润主要来自参加人员的入会费.     标准二:高额入门费     以缴纳高额入会费或认购商品方式变相缴纳高额入会费作为加入条件的. 产品单一,价格昂贵。     标准三:虚假宣传

责任编辑:樊京刚

网络传销

解救案例

咨询救助

最新文章

反传销联合会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或引用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