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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开展“斩草”行动 重拳打击10种传销行为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2017-10-04

        反传销联合会讯:天津发生的大学生李文星误入传销组织致死案、轰动全国的“善心汇”案以及公安部门破获的“五行币”等网络传销案件,无不彰显目前在打击传销特别是网络传销方面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和紧迫任务。9月1日,山东省青岛市工商局召开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动员会,联合公安、教育和人社等部门开展打击传销“斩草”行动”,重拳传销。

  青岛市工商局副局长李坤兴表示,传销违法行为正在由传统传销向网络传销转型,经过工商、公安部门多年坚持不懈地打击整治,传统的异地聚集式、实物性传销的发展蔓延态势已经得到明显的遏制。随着人民群众防范传销知识的不断普及和防范意识的逐渐增强,口耳相传,面对面拉人头式传销已由地上转为地下,开会、培训等聚集活动已由宾馆转移到了更为隐蔽的小区民居,不仅给执法部门的打击取缔带来了难度,还常常伴生恶性犯罪行为,尤其是针对特殊群体,如在校大学生、离职下岗人员、老年人的传销犯罪行为有明显的上升趋势。

  据悉,执法部门将对以下10类危害社会的行为进行打击:

  1.打着“创业、就业”的幌子,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诱骗求职人员参加各类传销组织等违法行为;

  2.打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旗号,诱骗求职人员交纳所谓“加盟费”“代理费”“创业费”等费用或者以购买一定数额商品的形式,取得加入资格,从事发展下线,实施团队计酬传销行为;

  3.打着“一带一路”“互联网+”等旗号,包装成政府重大项目;

  4.打着“国家扶持”“政府背景”的名头,鼓吹“资本运作”“1040工程”“投资开发”“连锁销售”等噱头,以参观、考察、观光投资为幌子,诱骗他人在本地或异地非法聚集的“拉人头”式传销。

  5.假借“招商加盟”“网络营销”“多层分销”等名义,以所谓的高新技术产品销售、代理为诱饵,鼓吹高额佣金、收益回报,利用微信、微商平台发展下线人员,以人头数量计算报酬的传销行为;

  6.以“消费返利”“消费多少返多少”“免费购物”“购物报销”为噱头,采取拉人头方式骗取会员加入,实际是用后续加入人员的缴费来维系返利的传销行为;

  7.打着“慈善互助”“爱心慈善事业”“股权投资”“消费养老”的幌子,开设专门的网站平台,许诺高额回报,引诱群众拉人加入的传销行为;

  8.打着“旅游直销”“低价旅游”“边旅游边赚钱”的旗号,以赚取佣金、旅行积分和免除月费为诱饵,鼓动参与者发展下线的传销活动;

  9.借助“XX币”“XX理财”等虚拟道具,鼓吹数倍于本金的高额收益,设置推荐奖、碰对奖等奖金制度,引诱投资者发展他人加入的传销骗局;

  10.打着“直销”名义从事传销的违法犯罪活动等。

  青岛市工商局要求全市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山东省工商局、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斩草”执法行动通知,切实增强打击传销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强化对打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部门协调,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传播涉传信息的企业、组织和个人,依法查处直销企业违规招募在校学生的行为。

  为将预防、打击的阵地前移,青岛市工商局还将联合辖区公安、教育、人社等部门走进大学校园,开展“三个一”宣传活动,举办一次预防传销知识讲座,发放一封致大学生的公开信,赠送一本防范传销漫画手册,建立“预防传销进校园工作联络站”。

责任编辑:樊京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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